广州将在社区医院力推全科医生

2012/10/30 来源:新快报a-A+

  医网快讯摘要:广州市万名居民将有1-2名全科医生,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全科医生签订协议,试行按年收取服务费,该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缓解看病难,看病不用都挤去大医院

  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全科医生签协议,试行按年收费

  今年底,广州市万名居民将有1-2名全科医生,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全科医生签订协议,试行按年收取服务费,该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这是新快报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了解到的。

  意见稿要达到的目标

  2012年底,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间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2015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

  2020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名全科医生。

  为什么需要这个制度?

  为了缓解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因为目前许多市民不愿意去基层看病,很大原因是不相信基层与社区的医生水平。

  怎样培养

  据广州市卫生局邱春雷副局长介绍,全科医生采用“5+3”模式培养,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去各大医院、培训基地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怎样落实

  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以签订一定期限服务协议的方式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将服务责任落实到机构和医生个人。“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占一定比例。”邱春雷表示。

  怎样收费

  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试行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但若向签约居民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则可按规定收取费用。“目前哪些项目属于基本医疗服务,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后再进行界定。”邱春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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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1030/830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