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2013/1/22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1月21日,山西省卫生工作会上发布消息,今年,山西省将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坚决取消其两年内参与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严厉打击行贿行为。

  2012年,山西省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对4家违反规定的公司、企业给予不良记录通报、列入黑名单,对配送率不足60%的29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山西省受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信访举报案件56件次,全部处理结案,上交药品提成230人次,总金额达7.67万元。2013年,山西省将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程,即对涉及基建、招投标、药品采购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将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建立主要领导分工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开展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建立诚信准入、诚信承诺、诚信评估调查和不良记录等制度,建立供应商公开透明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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