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看病手术不用先交钱,统统事后再结算?日前,央视报道卫生部将在今年内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昨日,卫生部相关部门表示,卫生部目前仅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未要求“全面推行”此制度。但即便如此,关于“先看病后付费”的全民大热议却早已如火如荼地展开,有市民认为此举既方便了患者也可遏制过度医疗,但也有医院院长坦言实行该制度后,欠费将成为医院的“难以承受之重”。
对此,有专家建议,实行该制度需要有强大的医保制度支持,并要建立与信用体系挂钩的“黑名单”体系。
卫生部:“全面推行”未有时间表
据新华社电 “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2013年又一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先看病后付费”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焦雅辉表示,卫生部仅是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20多省份对住院患者试行
据悉,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这种模式可以明显减少患者排队次数,节约就诊时间,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受到普遍欢迎。
在总结人民医院试点工作基础上,卫生部2010年1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据焦雅辉介绍,近年来,针对门急诊患者,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而针对住院患者,目前全国已经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参加新农合等医保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而归医保报销的费用则由医院与相关管理机构结算。但是,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个别地区有患者逃费
她说,我们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能报销的比例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出现少量逃费后对医院的影响越小。现在三种医保统筹层次、筹资水平不同,保障力度不一。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是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焦雅辉说,各省份实际情况不同,当前医改重点也不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只能逐步推进、试点先行,不能硬推。这不是医改的硬性指标,不能作为行政命令。我们倡导这类便民利民的经验做法,各地若觉得具备条件、切实可行,可以选择借鉴。
市民
医院“会更老实”
对于“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绝大多数市民表示十分欢迎。
家住海珠区的黄姨说,如果真实行先看病后付费,会减少排队缴费时间,“我母亲住院一个多月,当初跑缴费处就跑了十多次,每次带着一摞钱都觉得压力很大,也给小偷提供了作案机会。”
还有市民认为,医院没预收患者的钱“会更老实”,“开大处方大检查的应该会少一点,医院也会担心收不回钱。”市民林伯说,一般入院前要预收五千块,但感觉刚入院的几天医疗费花得最快。
不过,也有行业内的网友表示,这一制度有点“拍脑袋”,网友“vc-jk”表示,卫生部能保证医保局准时拨款吗?国人的素质能达到自律吗?医院是国家全额拨款吗?哪个医院可以有数百万元的备用金?
医院院长
关键是医保支付要强大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八医院院长尹炽标表示,目前在急诊中已经推行了“先救再付”的模式,但每年下来也存在很大数额的欠款。“我们医院每年基本都是几十万,大点的医院上百万都是常见的。”
而要实行该制度,“首先第三方付费即医保支付要足够强大,其次是各种类型的医保要统一。”尹炽标介绍,如果医保支付太低,就难免会出现逃费的情况,而统一各险种则是为了方便管理和计算,避免出现多套标准并行,减少行政和医疗成本。
尹炽标还表示,在先付费的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存在“过度医疗”,但作为第三方支付的医保局对每个住院患者都会进行核算,“如果监督得力,无论事前支付还是事后支付,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影响并不大。”
而广州另一三甲医院的院长则表示,如果条件不成熟,该规定实行起来很困难,“病人欠费医院承担,医院消化不了又将其下沉到科室,最后谁放跑了患者,谁就要罚奖金。”该院长表示,如果政府能将欠款承担起来,那此规定每个医院都想实行,毕竟现在收费的负担也很重。
廖新波
先解决欠费问题
“欠费无非是诚信缺乏惹的,但医院是提供服务的平台,不救就是医院的错。”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在当前建立一个解决欠费的机制,是“先治后付”可持续的基本保证。
他介绍,“先救后付”的另一个难题是结算问题,特别是异地结算,也在“拷问”着政府部门的诚信,部门之间应统筹好,不应将矛盾转由投保人或医院承担。
至于广东是否也会进行此尝试,廖新波昨日回应,目前暂未看到相关文件。
法律专家
防欠费设黑名单
“从情理法理上来说,这都是一种进步。”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医疗卫生法律专家宋儒亮表示,生命健康权高于财产权,不能因为没带钱或带钱不够,就剥夺了其生命健康权利。但从实际操作上来说,个人、单位、医院三方面信息要联网,避免结算时纠纷产生,还要建立诚信体系。
宋儒亮认为,诚信体系的建立有赖完善的法制,“其实对付欠款最合理的方法应是法律途径,万一发生欠费了,医院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他还表示,医院目前对待欠费很被动,往往被患者拖到最后就变成呆账坏账。
此外,他还建议,在实施时不宜过快,最好是从本地户籍人口开始,积累经验后慢慢再扩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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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先试20天21人逃单
据媒体报道,深圳第四人民医院从去年6月18日开始试行“先诊疗,后结算”,综合医保持有人在门诊时可先完成检查和诊疗,不用在诊疗前先去交费。但新规实施20天以来,在8000多名就诊患者中,就有47名患者治疗后不告而别,经院方提醒有26人回来交费,但仍有21人“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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