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电梯侧缝夹伤 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2013/3/29 来源:东方网a-A+

  医网快讯摘要:商场电梯瞬间停运而后又瞬间运行,导致4龄童京京(化名)左足被夹进电梯侧缝致伤。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日用品批发公司赔偿京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9.4万元。

  去年7月4日9时许,京京在其外祖母的带领下,来到某日用品批发公司的商场买玩具,当他们手拉手乘坐商场手扶电梯从三楼下二楼时,电梯瞬间停运随后又瞬间运行,导致两人未能站稳而踉跄下行。京京的左足被夹进电梯左侧缝隙近一小时。事后,经司法鉴定:京京左足受伤,后遗足趾功能障碍,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8月,京京以原告身份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场管理方赔偿京京各项损失共计10.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商场的管理者,应提供有序、安定的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原告在其外祖母的带领下乘坐商场的手扶电梯,因电梯发生故障致原告受伤,被告对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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