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用餐加收50元开瓶费 惹争议

2013/5/7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餐厅用餐禁带酒水的规定本就饱受争议,不久前,陈女士约朋友去朝阳大悦城的鹿港小镇就餐,因自带了一瓶酒,餐后结账时被多收了50元开瓶费。面对证据,鹿港小镇北京市场经理承认可能是员工培训疏忽所致,并承诺退还开瓶费钱且为消费者免单。

  被收50元开瓶费

  陈女士回忆,当时他们餐费总共花了514元,但结账时服务员说需交564元,多出的50元是自带酒水产生的开瓶费。陈女士说,这样她的实际消费金额和结账单就对不上,单位报销时可能会遭遇麻烦。服务员表示,可以在消费单子上注明开瓶费一项,随后对方找来笔,在消费单最下方签上了“开瓶费:50”几个字,还亲自签名并盖上了单位公章。

  记者看到,在这张小票中,“开瓶费:50”几个字迹清晰,随后是张姓服务员的签名和单位公章。因为多了50元开瓶费,发票金额也相应变成了564元。

  公司禁止收开瓶费

  为此,记者联系到鹿港小镇北京市场经理牛先生,并将陈女士结账单照片发给对方。牛经理核实情况后答复,公司一直都明令禁止收取开瓶费的,该员工之所以会在顾客结账单上注明开瓶费,“可能是员工培训过程中出现的疏忽,并真诚向消费者道歉”。牛经理表示,为表达公司歉意,会退还消费者50元开瓶费,还会将这位消费者的餐费全部免掉。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鹿港小镇西单店和朝阳大悦城店得知,自带酒水餐厅一般都会收取一定服务费,西单店每瓶收取50元,朝阳大悦城店则是根据餐费按一定比例收取。但服务员均表示这项是“服务费”,并非“开瓶费”。

  服务费和开瓶费究竟有何不同?对此,牛先生表示,公司明令禁止开瓶费,但对服务费并无禁令,“不过为了让消费者更满意,公司正在商讨逐渐取消服务费,相信相关规定不久就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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