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检测实名制 患者隐私保护问题引争议

2013/6/4 来源:京华时报a-A+

  医网快讯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经过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员会第28次、第30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员会第4次会议的三次审议,于5月30日通过。条例规定艾滋病检测实行确证实名制。

  自1996年艾滋病传入广西并出现本土病例以来,广西已成为中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区域。

  艾滋病实名制检测一度引起争议,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保护问题成为外界关注的话题。按照条例规定,受检测者应当主动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真实信息,检测机构应当为受检测者保守信息秘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小辉说,条例从6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比如条例还规定了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的告知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就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的立法程序,并于2012年1月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的法规案(草案)。目前,该法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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