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文严管网上卖药

2013/10/30 来源:广州日报a-A+

  医网快讯摘要:记者昨日从国家食药监获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已经下发,当中明确表示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此外,也要加强药品交易网站销售处方药的管理。

  虽然电商很流行,但是“卖药”还得严管。记者昨日从国家食药监获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已经下发,当中明确表示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此外,也要加强药品交易网站销售处方药的管理。

  根据国家食药监官方网站上的这份通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网站进行药品互联网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必须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

  通知指出,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

  此外,通知表示,鉴于目前互联网药品交易尚不能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律不得在药品交易网站展示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据悉,食药监还将加大对互联网非法售药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被责令整改的企业,11月15日前必须完成整改,对需要予以关闭的网站,应及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对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的触犯刑律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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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31030/982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