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应费用去向:部分省份拒绝公开
2013年7月11日,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12年度的社会抚养费总额、预算、开支以及审计情况等信息。在1个月法定答复时间里,吴有水只收到12个省份的书面答复。在吴有水发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12个省级卫计委给他的书面答复中,广东、江苏两省答复表示不能公开,理由几乎一样:根据前国家计生委的有关规定,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总数和征收总额应作为国家计生委的"内部事项",不属于省级以下计生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无权予以公开、公示。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数额“打架”:卫计委与财政厅统计数额差10亿元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与广东省财政厅统计得出的2012年社会抚养费被曝相差逾10亿元人民币,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6日深夜回应称,经与广东省财政厅核实,数据的差异主要是两个系统的统计口径不同所致。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此前卫计委公布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该金额是指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实际缴纳的金额。而广东省财政厅提供的26.13亿元为2012年度财政决算数。
据介绍,该26.13亿元为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入库金额,是根据各市县财政部门上报的决算数汇总形成的全省决算数,既包括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也包括往年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