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策划”的录像
病历中纪录的棉絮团理所当然地被市六医院认定是第一次手术中不慎遗留。医生李俊的职业生涯也因此跌入低谷。
对于眼科医生而言,手术中将棉絮遗留在病人眼球中极为罕见。这种错误类似于外科医生将纱布落在病人的肚子里,足以让当事人在圈内无地自容。
李俊称,2008年6月26日早晨的科室例会上,眼科主任吴强宣布,李俊在手术中出现严重差错,需要严肃处理。
在李俊提出异议后,当年7月3日早晨的例会上,在科主任吴强主持下,市六医院眼科播放了一段胡伟的手术录像。值得一提的是,录像经过了剪辑。据市六医院眼科一位医生回忆,当时画面中只有棉絮被取出的情节。
另一位看过手术录像的市六医院眼科医生则一直相信,录像中取出的棉絮“应该是李医生的事”。该医生从未想过“有人专门把棉絮放进去”。
在接受上海某报记者采访时,市六医院副院长谭申生承认眼科科室曾放过录像,但他“不知道科里放的录像带和(李俊拿到的)这个是不是一个版本”。
对第二次手术进行录像的动机也成为疑问。按照惯例,眼科手术录像多用于复杂的精细手术,类似胡伟这样的一般性眼外伤手术,通常并不需要录像。
而在李俊看来,科室对这次并不重要的手术进行录像的目的,就是要用来“整”他。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7月4日,在播放第二次手术剪辑版录像后的次日,市六医院眼科对胡伟实施了第三次手术。此次手术的适应症为“缝线外露”。
据李俊介绍,这次手术的真实目的其实是“为了弄清真相”。由于李俊对第二次手术中“发现”的棉絮提出异议,且手术后经检查胡伟的右眼仍有阴影,于是科室决定再做一次手术。开始要求李俊执刀,李俊拒绝后,改由眼科副主任王文清(主任医师)做,李俊作为助手参与。
上海市眼科质量控制中心主任褚仁远教授在接受上海某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第二次手术是否需要做尚存疑问的话,那么第三次手术“肯定是不需要的”。
根据手术记录,这次手术未发现异物(除缝线外)。
为了避免再生枝节,在李俊要求下,第三次手术特地用了海绵棉签止血,而未用第二次手术所用的棉花棉签。
由于之前曾做过手术,按照病历书写常规,应有“术后X天”的描述,但胡伟的后两次手术记录中对此均未提及。这被一位眼科专家怀疑可能是有意为之,以掩盖对病人在不到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手术的反常行为。三次手术均收取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