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三:先签字还是先救人

2012/5/28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难题四:先签字还是先救人

  剧情重现:优秀医生谷超华,在患者家属未到场签字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手术。想不到患者突发心脏病死亡,家属执意打官司,最后谷超华被迫辞职。

  几年前,就发生了一起“家属拒不签字,医院不做手术,导致孕妇和胎儿双双死亡”的事件。此事引发了社会对“先签字还是先救人”的热议。当时,市卫生局官员表示,在依法履行告知义务而患者及其亲属仍明确表示拒绝手术的情况下,医院暂不进行手术的做法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一表态,曾引起极大争论。此外,也有一些医院,在没有家属签字但是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下,采取了“先救人”的做法,将生命权放到了最高位置。

  袁钟认为,由于对个别人不信任,制定了一项对所有人都不信任的条款,导致了医生在签字问题上非常为难。这将导致发生紧急情况时,如果患者家属未签字,患者得不到救治而死亡。医院在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在道义上会受到谴责。究其原因,仍是医生和患者相互不信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从法律条款上进行改革;其次,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比如成立专业和独立的医疗事故裁决机构,若发生医疗事故,裁决机构会从医疗和法律两方面来衡量;再次,患者家属对院方的理解也很重要,部分家属基于对医方不信任,不肯签字,实际上是对患者不利,也把医生置于被道德拷问的境地,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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