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近日召开推进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视频会议,有人社部官员在会上表示,从今年起,将全面规范医保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具体的指标是,门诊统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更高。
据人社部内部人士介绍,前段时间人社部方面下发了《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将对中国医疗保险乃至医药行业利益格局调整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前述内部人士表示,本次人社部召开的推进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视频会议基本上是对上述两个文件做深入解读。《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将尽快全面启动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同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城镇居民医保中的地位,确保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具体的要求是,从今年起,门诊统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而累计门诊医疗费较高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
居民看门诊小病至少报50%
目前的居民医保仍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有关方面统计,90%的参保人员去医院看病主要是看门诊。日前人社部出台《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据悉,江苏省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去年在泰州等市试点。日前淮安在全省又率先取消门诊个人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这意味着该市71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社区医院看病,能报销至少四成的门诊费,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
记者了解到,在积累上述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江苏今年年底前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让所有参保人员获得更多实惠。有关人士介绍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解决,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门诊统筹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费用,原则上支付比例不得低于50%。另外,今年江苏省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34元提高到200元以上,其规定范围内的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从目前的60%提高到70%。同时通过门诊统筹实现对参保居民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看小病的负担。
绕过社区医院可能不报销
“今后,参保居民患了能在社区医院解决的常见病、慢性病,如果不先到社区医院首诊,而是绕过去直接到大医院诊治,那他的看病费用医保可能就不报销了。”
有关人士透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原则上不支付。江苏也将利用门诊统筹就医管理和付费机制的改革,通过政策倾斜的方式引导参保人员尽可能到社区看病。如提高社区医院看病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个人自付的比例将比二级医院低15%,比三级医院低20%,以及药品零差价等。同时通过医保手段推动患者分流,比如医保基金对医院实行按“就诊人头”付费,让医保资金跟着病人走,如果看病效果不好,跑掉一个人头,医院就少拿一个人的钱。
有关人士解释,全省各地将把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供参保人员选择,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作为首诊基层医疗机构。“当然,这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局限于家附近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挑选服务好、价格便宜的基层医院。另外,急诊不受这一限制,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可先在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