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同居呢?

2016/8/13 来源:中国健康网a-A+

非法同居是什么意思非法同居有哪几种

非法同居是什么意思呢?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外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同居是当今社会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非正常的特殊的两性关系,男女双方产生纠纷话,通过法律手段不好解决,因为非法同居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和利益,更难给弱者施以法律救济。那么非法同居有哪几种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非法同居;

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3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由民政部发布、于1994年2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从上述规定可知,此时的非法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将原第3条第2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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