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的性伦理道德

2007/11/7 来源:a-A+


  道德是调整和指导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行为关系的准则规范。性道德是指调节人类性行为的道德规范。传统的性道德标准是自愿、无伤、爱、婚姻缔约的原则。

  性伦理是性道德的升华,它涉及性关系的方式与范围,是社会道德中最敏感的一个领域,是社会感、责任感、尊重感、道义感与幸福感的综合体。

  社会感:指性关系的方式与范围应该符合社会道德,如性关系的发生必须是自愿的;性关系的范围应该一对一的,同时和多人发生性关系是错误的。

  责任感:指男女两性的性活动,不仅要相互负责,而且还要对家庭、对社会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首先,我们有责任保护自己不受非意愿性行为和无保护性行为的伤害;同时对于性行为的结果也要负责任,应该在充分考虑性行为的各种可能结果后,再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其次,对于对方也应该负有责任,比如有的人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却仍和别人发生性关系,这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时刻保持性责任感,有利于自己性行为的控制,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尊重感:指双方的性关系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对方的意愿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男女平等。

  道义感:指性行为应是符合道义、良心的。它可以衡量自己的性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可以控制自己的性欲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以抵御情色已的性动机。

  幸福感:顾名思义,指双方在性生活中都应感到幸福、高兴,决不是痛苦的。

  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性伦理道德观念,只有性观念正确了,才能明辨是非,才能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才可能养成良好的性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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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love/a/20071107/59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