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性骚扰行为坚决说“不”

2015/4/11 来源:a-A+

而那种“性骚扰不过是小事一桩”的观点,也是极为错误的:无论损害后果大小,受害人都完全没有义务来忍气吞声地承受,就像哪怕小偷只偷了我五块钱,我也会很不高兴。而性骚扰与强奸的本质相同,区别只在程度高低而已。

同时,无数案例证明,骚扰者往往是“拣软柿子捏”,如果受害人没有断然反抗,或者是反抗后并未得到管理者与舆论的有效支持,则骚扰行为就会逐步升级、变本加厉,发展到受害人不堪忍受的地步,甚至演变成性侵犯——就像本案中的那个男生,一次次的性骚扰他人之后,校方依旧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惩戒,其结果我们已经看到了。

“杰登”一案,目前尚未尘埃落定,但其意义早已超越了这场官司本身。性骚扰是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下流行为,完全不应该被容忍;而对受害者的种种责难或漠视,则是对骚扰者最好的鼓励。向性骚扰行为坚决说“不”,让骚扰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所在。

  链接:联合国调查显示美国为全球性侵案件最多国家

据联合国统计,美国是全球性侵案件最高的国家。光是2011年就有8.3万人被性侵,足足为印度同期的4倍。且美国司法部的统计更为惊人,每年平均约有30万名女性遭强暴,相当于每6.2分钟就有一名女性被性侵。

该调查也显示,埃及女性遭受各种形式的性骚扰比例是99.3%,以致女性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在阿富汗,基本上根本没有一种罪叫做“强暴”,更遑论性骚扰。凡是对未婚女性进行性侵的罪名在伊斯兰律法中都被统称为“通奸罪”,必须要有4个见证人在场才能证明是非自愿性的通奸,否则加害的男性都会被无罪释放。在这种情况下,受害女性往往被冠上“不守妇道”的罪名,而成为替罪羊。

被视为“对女性最不友善国家”的印度,近年来传出多起残暴的奸杀案,包括骇人听闻的新德里女大生巴士案。根据统计,2011年光是性侵案件就有2.4万多人,2012年间的性骚扰与性侵案件约4.5万,但其中只有24%的案例被定罪。根据印度政府的最新数据显示,在印度每22分钟就有一名女性被强暴。很多时候,印度民众为了避免冲突会刻意忽视女性受性骚扰、性侵害的情形,即使连女方家人都有可能为了保护家族名声而劝受害者不要报案,或者干脆嫁给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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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love/a/20150411/107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