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制品”非“蜂蜜” 普遍存在造假

2011/11/9 来源:搜狐新闻a-A+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冬季常见的进补食品——蜂蜜,又进入销售高峰。但很多市民可能不知道,自己买回家的蜂蜜,极有可能只是“蜂蜜制品”。近日,卫生部制定的蜂蜜“新国标”已经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凡是有添加物的蜂蜜就应该标注为“蜂蜜制品”。虽然新国标实施半月有余,但记者昨日调查发现,目前岛城超市内销售的蜂蜜并没有因此“改头换面”,有的即便明确含有添加物,但也没有产品主动标注是“蜂蜜制品”的。

 


 

  新国标:

  蜂蜜必须是天然无添加

  今年10月份,由卫生部制定的《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蜂 蜜 》(GB14963-2011)已经正式实施。据了解,此标准代替GB14963-2003《蜂蜜卫生标准》以及GB18796-2005《蜂蜜》中的对应指标,最大的变化就是增加了“蜂蜜”的定义。新国标明确表示: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如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及防腐剂、增稠剂等,对故意在蜂蜜中添加葡萄糖浆、蔗糖等工业生产物质,却仍标 “蜂蜜”或者“蜜”的产品,将被视为假冒产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还规定,经过化学工艺加工或添加其他物质的只能称为“蜂蜜制品”,如“蜜膏”、“蜜汁”等,不能单独称为“蜂蜜”,还必须在包装上进行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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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1109/441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