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怀疑运输的是病死猪肉,但交警部门查获后猪肉已发臭,无法辨别是否属病死猪肉。货主无法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已运至礼乐某村的农田掩埋,货主苏某缴纳保证金后回到中山小榄。
——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柯闯耀
我被他们罚了3000块,之后和妻子将这批猪皮猪肉拉回了小榄。我怎么拿检疫证?除非买一头猪就有,捡的猪皮和碎肉全有检疫章。
——货主苏某
收购猪肉边角废料的贩子,要拿到这么多头猪的合格证明,本身就很繁琐,如果再一个个申请复检,加上费用,根本划不来。
——一位业内人士
“有群众举报他们运的可能是病死猪肉。”12月12日,中山小榄苏某夫妇运送千余斤猪肉边角料到江海某油脂加工厂,被江海交警和江海动监所拦截。究竟是不是病死猪肉?江海动监所称“已发臭”,已将这批猪肉废料掩埋,但苏某称“被罚3000元”后,猪肉废料已拉回小榄,并否认是“病死猪肉”,发臭是因为部分猪肉存放时间有点长。据江海动监所介绍,苏某要想送猪肉到江门,必须重新送检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业内人士认为“手续繁琐”,实际操作难度大。
交警布控截获疑似病死猪肉
12月9日,江海交警大队接到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的请求函,要求协助查处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经营病死猪肉的粤T A Q 1X X号小货车。疑似病死猪肉流入江门,后果不堪设想。江海交警大队立即制定布控方案,缉拿嫌疑货车。
江海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网上查询,了解到嫌疑车是一辆灰色的长安牌轻型仓栅式货车,车辆所有人为苏某,登记地址为中山市小榄镇乐丰北路X X号。
参与行动的机动中队一梁姓民警说,经调查,嫌疑车辆几乎每天中午11时至13时都会沿中江高速经外海高速出口往江海碧桂园对面工厂企业方向行驶。警方立即分成两个小组分两个时段在高速路口布控。
12月10、11日,一连两天都毫无所获。12月12日中午12时35分许,民警在高速路口发现嫌疑车,尾随观察确认载有猪肉后上前截查,“车主说所载猪肉是从中山小榄市场猪肉档捡来的,准备送到礼乐一家炼油厂销售。”
当天下午,江海交警联系了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将查获的疑似病死猪肉等非法物品移交该所处理。
江海动监所发臭猪肉已掩埋处理
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昨日证实,因接到附近居民举报“疑似病死猪肉”,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决定查处,但因为没有上路执法权力,12月9日请求江门交警联手截查,并于12日查获1100斤猪皮、碎肉。
“接到群众举报后,我们怀疑运输的是病死猪肉,但等交警部门查获以后,猪肉已经发臭,无法辨别是否属病死猪肉,因此根据规定做了掩埋处理。如果要确定这些猪肉是否是病死猪,得送到省里去检测,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我们还需要将这些腐烂的肉冰冻起来,而且这些猪肉不是属于一头猪的,检测将会非常繁琐。”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柯闯耀说,这批猪皮、碎肉包括一些猪下水、猪肥肉等边角废料。
根据农业部2010年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如果屠宰、经营、运输中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如果无法出示应按规定“没收销毁”。柯闯耀称,该所目前已将这批猪皮碎肉运至礼乐某村的农田掩埋。
碎肉货源从小榄菜市场收来的
柯闯耀说,经调查,这批疑似问题猪肉是苏某从中山小榄的一些肉菜市场收购回来的、摊主不要了的猪肉废料,准备贩卖到礼乐的一家炼油厂,这“已经属于经营行为”,“如果是经营行为需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苏某“并没有这份证明”。
“如调查清楚,按规定会处货值金额10%至50%的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也要处运输费用一至三倍的罚款。”柯闯耀说,苏某缴纳了保证金后回到了中山小榄,目前该事件还在调查中。
据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柯闯耀介绍,苏某要收购这些猪肉废料到江门贩卖,首先需要在猪肉摊档那边拿到那头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然后再到小榄当地的兽医站申请进行复检,检验通过就可以拿到这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