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游走在法律边缘

2012/1/13 来源:大河网a-A+

  中国妇幼代孕中心、新代孕优化网、绿色代孕网、代孕妈妈招聘网、新泰百士乐代孕有限公司、传奇代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记者在百度上输入代孕两字后,竟然搜到2150万条相关结果,这些国家明令禁止代孕行为、代孕机构,却堂而皇之地在网络上宣传、招揽生意。可以说,代孕这种社会发展中的畸形丑态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相关专家指出,生殖辅助技术在给我们带来欣喜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纠结与反思。法律的相对滞后,更是导致了相关监管的“有心无力”。要彻底杜绝这种现象,相关部门需尽快完善相关立法,明确地落实责任权与监管权,将代孕纳入法制化轨道。

  事件

  8胞胎事件

  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

  广州某富商久婚不孕,2010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大喜望外的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3+3”队形,在2010年九月和十月份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此事件一经媒体曝光,立即掀起舆论的狂潮。大家有的羡慕,有的恨。近日,此事件再次引起了正在召开的广州市政协会议医疗卫生组委员们的热议。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立指出,打击代孕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希望通过省人大向全国人大呼吁,建立相关法规对生殖辅助技术进行法律上的规范,严禁代孕。

  张立透露,早在2007年,在广州市白云区就出现了5个妈妈代孕了8个孩子的情况。她指出,代孕跟法律允许的生殖辅助技术不同,它是利用第三方的子宫来孕育,“这不是简单的物质交换,这是伦理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皮肤防治所所长张锡宝十分赞成张立的意见,他说,代孕给人感觉制造一个生命特别随意,只要愿意出钱,一生就可以生5个、8个。“其实生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它牵涉到伦理学、社会学及道德层面,包括社会公平的问题。”

  如何规范生殖辅助技术?张立指出,目前,我国没有代孕相关管理法规,只是卫生部关于生殖辅助技术条例中有一句话:严禁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严禁是很空的,根本禁不住,应该建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

  赞同

  代孕合法化是必然的趋势

  代孕如同一把双刃剑,虽圆了部分不育夫妇的子女梦,却打破了传统的生育观念和生育秩序,无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社会问题。据统计,不孕症在我国的发病率在7%到10%。我国人口基数大,7%到10%的数字绝对是巨大的。巨大的社会需求和辅助生育技术的发展,是代孕行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基础。学者王留柱说:“生儿育女是人类最基本的愿望,不但医学和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不孕患者满足这种权利,法律也必须给代孕一个说法。”王留柱认为,代孕虽然成了一些人的赚钱之道,有点违法悖理。但从法律上看,代孕是几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或社会和国家利益。如果完全禁止代孕,必将造成市场的隐蔽,法律条文也形同虚设,还会增加其中的交易成本。“代孕是满足不能生育夫妻生育权的一种手段。从长远的角度看,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代孕合法化是必然的趋势。就眼前来说,如何规范生殖辅助技术,使之尽可能符合现有的法律框架和社会伦理道德标准,这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律师张柏芳也赞同王留柱的说法。张柏芳说,不能因为不孕夫妇不能生育而剥夺其生育权,而且生育权对于不孕夫妇而言更能体现出意义。目前,我国解决不孕夫妇生育权的途径是收养制度,但是收养不能完全填补不育者的心理要求。所以,不孕夫妇在不能通过自然方式进行生育时,他们可以以生育权为由选择代孕的方式生育,而且无论从当事人的主观愿望或从客观实际来讲,代孕都比收养更接近自然生育。

  “我们要正视的一个问题是,社会是不断进步的,这种具有开创性的行为总的来说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正如克隆技术在经历了各种非议之后最终被人们承认一样,我相信代孕也会获得社会的认可。”法官金铃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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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113/496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