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非京籍参保人员在京患癌不能报销

2012/4/13 来源:新京报a-A+

  [提要] 北漂女孩张晶称男友患有恶性肿瘤,她咨询医保热线后得知因外地户口不能报销。她随后再次咨询朝阳区医保中心,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提交一份申请单,并附加多个证明,证明不是骗保之后方可进行医保报销。对此,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回应称,张晶男友情况复合北京医保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并称北京医保政策制定上没有户籍区分,只是先患病在参保是不可以的。而对于为何对外地人特殊规定的疑问,官方给出的答复为因治疗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巨大…

  近日,北漂女孩张晶(化名)发微博称,男朋友患恶性肿瘤,咨询社保热线后,得知外地户口不能报销。这条微博昨日通过网络持续发酵,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北京基本医保政策是否存在对非京籍人“歧视”现象?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张晶称,今年三月,男朋友李楠被检查出患有脑肿瘤,她向12333热线询问外地户口在北京上医保,得了特殊重大疾病如何报销时,得到的答复是“不能报销”。

  4月6日,张晶在微博上贴出与咨询热线工作人员的对话:“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社保,如果得了特殊重大疾病如何报销?”“有规定,外地户口不能报销。”“为什么?”“因为他如果丧失了工作能力,我们就不提供保障了。”

  男朋友已经在北京工作两年,并且一直缴纳医保,怎么在患病的关键时刻,却不能享受本应有的报销?张晶很疑惑,并再次向朝阳区医保中心询问。这次,朝阳区医保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可以提交一份《朝阳区外埠人员申报特殊病种申请单》,外加定点医院医保办及参保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医院盖章的首次诊断证明、首次确诊该特殊病的病历复印件,再附上参保人的社保卡及北京市医保手册,“证明不是骗保”之后,方可进行医保报销。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张晶的微博上得知,李楠是在2010年6月参保的,并在今年诊断出肿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此信息属实,李楠的情况符合北京医保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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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413/586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