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在朋友家喝酒后,回家坠楼身亡,陪喝酒的朋友需要承担责任吗?醉酒坠楼的死者家属将死者朋友告上法院索赔38万,昨日在东莞第一法院开庭,双方未达成和解。
在东莞工作的段先生和龚先生是好朋友。段先生开了家公司,龚先生在一家电气公司任职经理。2012年2月26日,段先生帮龚先生到人才市场招人,当晚8点,龚先生的父亲打电话给段先生,让段上他家喝酒。
当晚酒宴上,段先生喝了一斤半20多度的米酒。龚先生说段先生平时白酒能喝一斤半,没想到当晚喝醉了。晚上11点,龚先生送段先生回家。结果刚到段先生小区时,段先生发酒疯,打了龚先生。龚先生见一人拉不动,就打电话叫朋友来帮忙,并叫小区保安帮忙将段先生送回家。
到底是谁把段先生送回家?双方有不同的说法。龚先生称当晚他和朋友把段先生送到了12楼的住所,把段先生扶上床才离开。而段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龚先生把段先生交给保安就离开了,是保安送段先生回的家。
第二天早上6点36分,段先生被发现坠楼身亡。警察调查称,段先生系坠楼身亡,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段先生的家属认为,龚先生当晚劝段先生喝酒,事后没有把段先生送回家,也没有确保段先生家中窗口等是否关闭,没有尽到照顾义务,致使段先生坠楼身亡,认为龚先生对段先生的死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将龚先生告上东莞第一法院,索赔38万元。
PK
是否劝酒、是否确认安全
昨日上午,该案在东莞第一法院开庭。昨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咨询双方律师愿不愿意调解。段方家属的律师称,考虑到两人是好朋友,家属愿意将赔偿的价格降低到15万左右。而在诉讼前龚先生表示愿意赔偿3万元,现在还需要进一步沟通。
段方家属代理律师:面对龚父的不断劝酒,龚先生没有主动劝段先生停止饮酒,主观上存在过错。龚先生明知死者一人在家,在没有其他人照顾及确认是否关窗等确保死者是否安全的情况下,龚仍决定将死者一人留在家中,应当预见到段先生可能发生坠楼死亡的结果。
龚先生代理律师:并没有证据证明龚家父子有劝酒行为,当日龚先生和另一个朋友将段送到了家中,并且将他安置上床,关了房门,履行了负责照看的义务。而目前公安机关只是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但段先生坠楼的原因究竟是自杀还是意外,并没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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