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醉驾新规定出台 酒驾者将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1/9/2 来源:搜狐新闻a-A+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0月1日起施行,飙车吊销驾照五年不得重领,省交管局负责人解读

  醉驾将被开除党籍、公职,且终生影响入党入伍;飙车将被罚款两千元甚至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昨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宣布,经修订后的最新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解读,因醉驾要追究刑责,这意味着公务员醉驾将会被开除公职,党员还会开除党籍。

  开车竞逐罚两千吊销驾照

  《条例》中,对非法赛车、飙车、酒驾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都明确规定从严处罚。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道路非法赛车、飙车行为,已成为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对其的罚则属于全新增设: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参与道路赛车。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组织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处五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醉驾不得入伍及当公务员

  《条例》对酒驾行为的处罚措施更为严厉,根据今年5月1日最新修订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已因酒驾被罚又再次酒驾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驾行为都应当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醉驾要追究刑责,醉驾行为将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是公务员的会被开除公职,而有醉驾行为的,(因有被追究刑责记录)按照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也不得入伍、不得担任律师、警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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