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该《条例(草案)》参考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对妇女歧视的定义,将性别歧视定义为“基于性别以及与性别相关联的婚姻、生育、性取向等对特定群体或者个人实施排斥性措施或者发表贬低、排斥性言论的行为”(《条例(草案)》第四条第二款)。《条例(草案)》第四条第三款则规定:任何违反本条例以及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追究。
此外,深圳生活节奏快,男性压力大,为体现关爱男性,彰显深圳男女和谐进步,《条例(草案)》拟定每年10月28日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
设性别平等促进机构
为了保障该条例的实施,该《条例(草案)》特别规定将设立市、区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以此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其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的名称、组成和具体职责由机构编制部门另行确定。刘曙光表示,深圳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教育、文化等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设立促进性别平等议事协调机构,研究促进本部门、本系统性别平等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截至2007年3月10日,世界已有119个促进性别平等的机构(包括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所有这些机构有三个特点,独立性、准司法性及咨询性。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大多数由议会任命,也有的由政府首脑任命,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相当高。如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是专职人员,其政治地位仅次于香港特首,待遇高于香港特首。